教师公寓简介
在国家实行住房制度改革、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大背景下,学校为解决新来校无房教职工的周转住房问题,于2002年建立教师公寓。教师公寓遵循只租不售、周转使用的原则,租金标准略低于市场房租,租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。
教师公寓管理委员会由相关职能部门和教代会代表组成,负责制定教师公寓的相关政策和规定。公寓服务中心下设教师公寓办公室,负责教师公寓及部分博士后公寓(畅春园、中关园、承泽园博士后公寓)管理的具体工作,受教师公寓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。
教师公寓办公室紧密围绕学校;租金市场化、补贴高水平;的周转住房管理改革目标,积极推进资源统筹,不断提升服务水平,努力为教职工创造高品质的周转住房居住生活环境。
目前,教师公寓主要分布在校园周边家属园区、燕北园小区和万柳公寓,户型包括标准间、一居室、二居室、三居室。博士后公寓分布于中关园、承泽园、畅春园,包括青年公寓、一居室、二居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