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07-01

2019年应届毕业新来校教职工教师公寓申请及入住须知

老师,您好!为了顺利、便捷办理教师公寓申请、审核、分配、入住手续,请您仔细阅读并遵守以下须知:

一、申请资格

教师公寓申请遵循自愿的原则。

教师公寓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:北京大学在职的事业编制无房教职工;本人和配偶均未享受过任何形式的福利住房、无自购房(经济适用房、商品房等)、未租住由单位提供的在京周转住房等;符合《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》(校发[2008]2号)所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。若不如实填报个人住房情况,一经查实,将取消其租住教师公寓的资格,并执行《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。

二、申请材料

请到公寓服务中心网站(http://dorm.pku.edu.cn,服务指南—教师公寓—教师公寓申请及入住),按要求下载材料,并到本人所在单位和配偶单位签字盖章

材料说明:(1)应届毕业新来校教职工无需提交聘用合同;(2)户口所在地为提交申请时点的户口地址;(3)如果申请时点住宿地址为学生宿舍,则房址为宿舍详细地址,如北京大学40111房间,住房性质在“其他”栏填“学生宿舍”。

三、办理流程

时间:201974800120013001700

地点:教师公寓办公室(校内43号楼413室)。

1.提交申请及资格审核

持教职工校园卡、已签字盖章的《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申请表》和《承诺书》,前往公寓服务中心教师公寓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。

2.分配教师公寓

审核合格的申请人,通过抽签的方式选定教师公寓房号。

3.入住教师公寓

选到万柳公寓房号的,凭《万柳教师公寓入住通知单》到万柳前台办理签订教师公寓租赁协议、缴纳相关费用等入住手续。

选到畅春园房号的,签署教师公寓租赁协议、缴纳相关费用、办理入住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)申请标准:硕士2人一间、博士1人一间。本次教师公寓房源主要位于万柳公寓(海淀区万柳中路29号),租金标准为40/平方米·月(使用面积)。少量房源位于畅春园青年公寓,租金标准为45/平方米·月(使用面积)。

2)教师公寓严禁转租转借。

3)万柳教师公寓为标准配置,请不要自携家具入住,或将室内家具移走。

4)教职工若自购住房后应主动及时退还教师公寓,经查实不符合教师公寓使用资格,学校将收回教师公寓并执行有关规定。

 

咨询电话:62751596

公寓服务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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