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09-20

关于开展2017-2018学年北京大学“示范学生宿舍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
    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充分发挥学生宿舍集体在学生成长中的凝聚、引导、服务作用,推进我校学生基础组织建设,根据《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18〕234号)、《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》(学工发〔2018〕25号),现启动2017-2018学年北京大学“示范学生宿舍”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范围
    在校正式注册全日制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的学生集体宿舍(校本部)。
二、评选条件
      “示范学生宿舍”评选采用自荐、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评选,通过宿舍自荐、楼管组推荐、院系推荐及住宿辅导员推荐等方式产生候选宿舍。评选条件包括:
(一)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重视政治思想引领,深入开展思想理论学习;
(二) 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,集体成员无违规违纪行为;
(三) 具有勤奋、严谨、求实、创新的优良学风,集体成员学习良好;
(四) 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;
(五) 注重宿舍文化建设,成员间团结友爱,积极向上;
(六)参评学年获“安全文明卫生宿舍”。
三、申请方式及要求
(一)参评材料
1.必备材料
        “示范学生宿舍”申请人须如实填写“示范学生宿舍”申请表(附件1),并附参评学年获“安全文明卫生宿舍”的证明材料。
2.补充材料
        参评宿舍还可以提交5张展示宿舍风貌的照片(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1M)。
(二)材料提交
1.院系推荐:每个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可推荐1个宿舍参评,签署推荐意见的申报表(扫描件)和参评材料(电子版)由院系在10月12日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。
2.楼管组推荐:每个楼管组可推荐1个宿舍参评,签署推荐意见的申报表(扫描件)和参评材料(电子版)由楼管组在10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zhuyanhong@pku.edu.cn(邮件命名:楼管组推荐-楼号房间号);
3.住宿辅导员推荐:每个住宿辅导员可推荐1个宿舍参评,签署推荐意见的申报表(扫描件)和参评材料(电子版)由住宿辅导员在10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zhuyanhong@pku.edu.cn(邮件命名:住宿辅导员推荐-楼号房间号);
4.宿舍自荐:符合条件的宿舍可以自荐申请参评,申报表和参评材料(电子版)由申请者在10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zhuyanhong@pku.edu.cn(邮件命名:自荐申请-楼号房间号)。
(三)知识产权说明
     所有参评材料,如照片、视频等的知识产权应为参评宿舍或宿舍成员所有,否则应明确予以说明。
     如参评宿舍获奖,应接受学校使用所提交材料用于宣传教育、向上级展示等非商业用途。
四、评选程序
(一)实地查看和初评
10月17日-10月19日由学生工作部和公寓服务中心组成初评小组,通过实地查看等方式确定终评候选宿舍名单(评选时间另行通知)。
(二)终评
        通过初评的候选“示范学生宿舍”制作《宿舍手册》(可从宿舍成员简介、照片、宿舍公约、宿舍故事等方面展开,其评价标准为:内容丰富真实,突出宿舍特色文化,展示宿舍成员情感)以及展示视频(时长不超过5分钟、500M以内、MP4格式),并于11月2日17:00前送至学生工作部综合办公室(新太阳学生中心435室),电子版发送至zhuyanhong@pku.edu.cn
        学生工作部和公寓服务中心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、师生代表、楼长代表进行终评,终评结果提交学校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;委员会审议确定评选结果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后确定入选名单。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学生工作部:  朱彦红    联系电话:62761898
吴文婧    联系电话:62750106
公寓服务中心:管晓宁    联系电话:62752052

 
学生工作部
公寓服务中心
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
2018年9月20日

 

  • 附件1.“示范学生宿舍”申请表
  • 返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