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10-25
关于评选安全文明卫生宿舍的通知
为努力创造安全、文明、整洁的生活、学习环境,营造和谐有序的宿舍氛围。经中心研究后决定10月下旬至12月中下旬,开展"安全文明卫生宿舍"评比表彰活动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:10月25日-12月22日。
1、 10月25日-11月30日为活动宣传动员、选拔公示、上报阶段。各楼管组负责发布创建评比通知,部署创建评比工作。
2、12月10日前由楼长确定本楼候选宿舍,并通过楼管组住宿管理系统上报中心,上报时须对候选宿舍实际住员人数进行确认,在上报截止前均可对上报数据进行修改。
3、12月11日-12月15日为组织复查、评议阶段。公寓中心负责组建核查小组,分组开展复查评议。
4、12月18日-12月22日为总结表彰阶段。公寓中心公布获奖宿舍名单并召开表彰大会,并通过相关媒体发布。
二、评选条件
各楼管组上报候选宿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1、 只有符合住宿人数大于定员二分之一的寝室,才有资格参加评比;
2、候选宿舍须综合上一学期成绩综合评定,连续六次在宿舍卫生检查中成绩超过95分方可申报;
3、候选宿舍须在学校春秋两季安全检查以及各级主管部门、单位进行的抽检中成绩合格;
4、候选宿舍须在安全用电、遵纪守章、集体观念、文明举止、互助友爱、配合楼管组工作等方面表现优异;凡违章违纪、违规用电、使用床帏的采取一票否决制;
5、候选宿舍要经楼委会讨论通过,并在楼内进行公示征求意见。
三、评选方法
公寓中心汇总候选宿舍名单后将组织复查小组,对各楼候选宿舍进行集中复查,并最终确定本年度文明卫生宿舍名单。
四、奖励办法
凡荣获"安全文明卫生"宿舍的寝室成员,将给予一定奖励并向所在院系通报获奖情况。获得"安全文明卫生宿舍"的同学,可以享有"示范宿舍"和"北京市优秀宿舍"的参评资格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,使学生真正懂得"一屋不扫,何以扫天下"的道理,自觉地维护好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学习、生活环境。
(二)要坚持以评促建,抓住本次评比表彰活动的契机,推动各楼管组的管理服务工作和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
(三)请各楼管组认真核对信息,公寓中心将以12月10日的系统信息为准组织复核,非特殊情况不予更改。
公寓服务中心
2017年10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