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-07-07

2020年应届毕业新来校教职工教师公寓申请及入住须知

老师,您好!为便于办理教师公寓申请、审核、分配、入住手续,请您仔细阅读并遵守以下须知:

一、申请资格

教师公寓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,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:北京大学在职的事业编制无房教职工;本人和配偶均未享受过任何形式的福利住房、无自购房(经济适用房、商品房等)、未租住由单位提供的在京周转住房等;符合《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》(校发[2008]2号)所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。

二、申请材料

公寓服务中心主页(http://dorm.pku.edu.cn,服务指南—下载专区—教师公寓材料)下载填写《教师公寓申请表》、《承诺书》,按要求到本人所在单位和配偶单位签字盖章;若配偶单位无法出具盖章证明或配偶无工作单位的,需下载填写《配偶情况说明》。

此外,还需要提供当前在京住宿情况的说明文件(如在外租房需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;如在亲戚朋友家及其他地方居住需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;如住酒店需提交酒店流水单)。

三、办理流程

1、提交申请及资格审核
        持教职工校园卡、已签字盖章的健康状况说明、《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申请表》、《承诺书》和在住情况说明,到公寓服务中心教师公寓办公室(校内43号楼413室)办理审核手续。

(健康状况说明包括以下内容:(1)本人近14日行程,所住小区是否为中高风险区;本人和家人近14日有无去过中高风险地区;(2)本人身体状况,是否存在发热、乏力、干咳等不适症状;是否与近日的确诊病例密接)

2、分配及入住
        本次教师公寓房源位于万柳公寓(海淀区万柳中路29号),审核合格的申请人,通过抽签的方式选定教师公寓房号;凭《万柳教师公寓入住通知单》到万柳前台签订《北京大学教师公寓(万柳公寓)租赁协议》、办理入住手续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(1)申请标准:硕士2人一间、博士1人一间;万柳教师公寓为标准配置,请不要自携家具入住,或将室内家具移走。

(2)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住房情况,否则一经查实,将取消其租住教师公寓的资格,并执行《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;若自购住房后应主动及时退还教师公寓,经查实不符合教师公寓使用资格,学校将收回教师公寓并执行有关规定。

(3)教师公寓严禁转租转借。

        咨询电话:62751596。

公寓服务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年7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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